1、7层以下住宅公摊率为7-12%
多层建筑一般是指层数在6层左右砖混结构的建筑,其参与公摊部分的面积包括外墙水平投影的1/2,楼梯,楼梯间热交换站、水泵房、配电室等。这类住宅的公摊率为7-12%。
2、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20%
楼层为7-11层为层,一般层公摊取决于各楼盘自身的情况,不同的层楼盘公摊也有差异。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没有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层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而带电梯的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5%-20%之间。
3、12-33层住宅公摊率为14-24%
高层住宅的公摊面积是比较大的。根据建筑规模的不同,高层建筑一般在25-33层之间,而且高层住宅的楼梯高度高。另外高层建筑有电梯及电梯前室占用了空间,也有安全通道楼梯占用空间,还有“管道井”“强电井”“弱电井”等公用设施都占用了空间。所以高层建筑较多层建筑的公摊面积要大得多。
4、别墅类住宅
别墅类型的住宅公摊面积是最低的,虽然别墅包括了地下室,但是大多都是以三层楼房的独栋住宅形式出现,其中带室内的车库,独立别墅是没有公摊面积的,而联排别墅的公摊面积也很少,一般在1-8%。
哪些不能计入公摊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的公摊遵循的是“谁使用,谁分摊”的原则。
1、楼梯间、电梯间等不纳入与之不相通的房屋的分摊范围。
2、按物管有关规定设置的物管用房不纳入公用面积进行分摊。
3、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纳入公摊。
4、为小区服务的文教、卫生、商业等公益事业房屋不纳入公摊。
5、为小区服务的供水、供电等设备房作为物管配套用房不纳入公摊。
6、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纳入公摊。
7、权利人之间根据协议合理划分公用部位的,该部分不纳入公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