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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 政府要解决了!

2019年09月24日 11:52     小编:肖雅茹          点击: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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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小区业主:


       为妥善解决我县城区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保护购房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群众“有房无证”等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成立了解决孝昌县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财政、审计、税务、城管、司法、发改、信访、气象、市场监管、公安、法院、检察院、花园镇、开发区等部门,积极解决我县城区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


       二、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了工作专班,对我县城区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进行摸排调查,建立问题台账,摸排工作完成后,县政府将以群众利益为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妥善解决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


       三、凡属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须在2020年11月5日前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要积极主动配合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完善相关手续,对不配合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依法对有关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处理,确保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妥善解决。


       四、各业主要根据解遗工作进程,适时提供相关购房合同、交费收据等资料,配合好县政府的解遗工作,对恶意煽动民众、编造传播谣言、非法缠访闹访的人员,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解决孝昌县城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12-4762511


       办公地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县国土局)三楼


孝昌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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